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师生 生活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1日 17:20点击:作者:编辑:宏点01来源: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检查督促在营商铺,确保货源安全、货物充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内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一、“货物不断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天派工作人员检查在营商铺货源是否安全,货物是否充足,实时掌握在营商铺动态运行情况,持续稳定做好校内师生的供应服务保障工作。

二、“物资不涨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为保障维护全校师生权益,要求在营商铺所有货物不允许涨价,确保货物售价正常合理。

三、“消杀不懈怠”。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求在营商铺从业人员每天自查健康和行程码、自测体温,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同时对店内和周边以及所使用的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防疫消杀,确保购物环境安全可靠。

四、“防护不松劲”。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求在营商铺做好购物师生安检防护工作。所有商铺采取柜台经营方式,购物人员间隔一米有序排队。对购物人员必须检查三码一证明、检测体温,确保大家有序安全购物。

请各学院、各单位通过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向师生宣传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生活保障的通知精神,要求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囤积、不抢购,理性采购生活物资,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日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电话:0931-510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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